申请证书说明及流程

一、说明


根据财政部《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财会〔2018〕10号)和我市《关于印发<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京财会〔2020〕190号)系列规定中指出: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登记管理制度。

结合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25号),会计行业属于专业技术岗位的一种,因此,会计人员在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过程中,也会采取学分登记管理制度。

在本平台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,学员可获得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颁发的电子培训证书。证书将统计登记学员基本信息以及学习课时情况,作为继续教育培训依据和证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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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申请证书流程(自愿申请)


【学习记录】进度为100%后才可申请证书。在个人主页【我的证书】功能。


如您选择了【继续教育90学分课程包】学习,请在【专业课】栏目中,申请课程包证书



如您选择了【单独继续教育课程】学习,请在【专业课】栏目中,申请专业课证书。